廣東葫蘆砂石有限責任公司54.308MWp光伏發電項目招標
1.招標條件
葫蘆砂石礦山項目加工區廠房已經建設完成,為節省加工成本,經領導及上級單位審批同意,光伏發電項目工程EPC總承包工程資金來源已落實。該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招標。
2.總承包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新建54.308MWp光伏電站一座,其中一期為屋面分布式光伏,預估安裝容量為3.638MWp;二期為山地集中式光伏,預估安裝容量為50.67WMp。
2.2建設地點:廣東省肇慶市廣寧縣賓亨鎮葫蘆砂石礦山項目。
2.3招標內容:廣東葫蘆砂石有限責任公司54.308MW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的勘察、設計、招標、施工一體化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配合項目前期手續的辦理,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用地預審和選址意見書的辦理,電網接入系統手續辦理,自然資源局、交通局、生態環境局、水務局、林草局等各政府部門相關手續的辦理。項目社會穩定性評價、項目前期安全性評價、水土保持方案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等各項手續的辦理。
(2)整體工程勘察、設計,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場、集電線路的勘察及設計工作。勘察工作包括:地質勘察、水文勘察、地形圖測繪等;設計工作包括:項目可研的編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及按照現行規定完成的相應的設計評標等工作。
(3)設備招標:根據設計文件要求完成設計范圍內的全部設備材料招標、運輸、交貨、保管、二次倒運。
(4)工程施工:根據設計文件要求完成設計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輔助工程、施工用水、用電、永久檢修鋼梯的施工及驗收;光伏場全部建安工程(含調試),組件及附屬設備安裝與調試;光伏組件平臺施工、集電線路施工、基礎施工所需的土石方工程(土石方開挖、回填,磚渣回填等);組件及附屬設備安裝與調試;光伏組件發、送、變電系統試運行、消缺和組件成功通過240小時并網商業運行及竣工驗收;場內集電線路的設計、施工及驗收;
配電室改造建安工程及與之相關的環保、水保等工作,負責送出工程與光伏場區的建設、銜接、配合、協調等工作。
(5)與工程建設相關的其他工作,包括:建設期工程保險;工程所有手續辦理;工程驗收;本工程相關的各專項驗收、安全質量監督檢查驗收、并網及相關手續辦理、電能質量檢測、等保測評備案、工程資料檔案整理、移交及檔案專項驗收等全部工作的“交鑰匙工程”、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并達到招標人達標投產要求、通過招標人驗收。同時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備品備件、安全生產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和人員培訓等。具體所需辦理手續清單及分工詳見合同附件。
(5)工程送出接入系統的建設及與共建站的分攤與協調。
(6)負責工程的移交及移交后的質保工作。
2.4計劃工期:一期30日歷天,二期90日歷天(具體以發包人通知為準)。
2.5質量要求:合格。達到國家和現行電力行業工程及《光伏發電工程驗收規范》(GB/T50796-2012)質量驗收標準,滿足《光伏發電工程達標投產驗收規程》(NB/T32036-2017)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
3.1資質要求(同時滿足):
1)投標人具有訂立合同的獨立法人資格并取得有效的營業執照;
2)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4)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書(許可類別和等級為承裝、承試四級及以上)。
3.2業績要求:無。
3.3信譽要求:在“信用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平臺”等網站上無重大失信行為記錄,未被稅務機關列入欠稅公告的。
3.4項目經理資格:1)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注冊于投標人。
3.5.財務狀況良好,近三年未發生連續虧損(三年虧損為連續虧損),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財務報告。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投標報名
請于2024年12月27日17點至2025年1月1日17點(北京時間,下同)……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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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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