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銀行陜西延安分行現金款箱寄庫外包服務項目招標
一、招標條件
本中國工商銀行延安分行現金款箱寄庫外包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210萬元,招標人為中國工商銀行延安分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本項目擬采購擬采購現金款箱寄庫服務供應商。主要用途是提供延安分行縣域支行款箱寄庫服務。業務應用場景為:為延安分行縣域支行款箱提供寄存管理等服務。采購結果適用范圍是延安分行轄屬縣域機構。本項目所稱縣域支行是指延安北四縣支行和延安南四縣支行。延安北四縣支行包括志丹支行、子長支行、延川支行和吳起支行(含吳起開發區支行);延安南四縣支行包括宜川支行、洛川支行、富縣支行和黃陵支行(含黃陵店頭支行)。招標范圍:經批準采取現金款箱寄庫的縣支行。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延安北四縣支行現金款箱寄庫外包服務項目;(002)延安南四縣支行現金款箱寄庫外包服務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延安北四縣支行現金款箱寄庫外包服務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1、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投標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場地設施及服務能力,以投標人提供的承諾為準;
3、投標人具有依法繳納稅收的良好記錄,提供距投標截止時間當天的近一年內任意3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依法免稅的單位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具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距投標截止時間當天近一年內任意3個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單位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投標人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不得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網站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投標人在最近三年內的經營活動中沒有行賄犯罪等重大違法記錄,沒有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在與工商銀行的項目
合作過程中,沒有重大合同違約、重大安全事故、泄露工商銀行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等事件;投標人不得為列入中國工商銀行總、省行《不良行為投標人禁入名單》中的公司;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該項目招標活動;
6、投標人承諾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7、投標人承諾本項目無工商銀行離職人員參與或有工商銀行離職人員參與但對本項目不構成實質影響(以加蓋投標人公章的承諾書為準);
8、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或分包(以加蓋投標人公章的承諾書為準);
9、以上證明資料均真實有效;
(002延安南四縣支行現金款箱寄庫外包服務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1、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投標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場地設施及服務能力,以投標人提供的承諾為準;
3、投標人具有依法繳納稅收的良好記錄,提供距投標截止時間當天的近一年內任意3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依法免稅的單位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具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距投標截止時間當天近一年內任意3個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單位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投標人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不得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網站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投標人在最近三年內的經營活動中沒有行賄犯罪等重大違法記錄,沒有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在與工商銀行的項目合作過程中,沒有重大合同違約、重大安全事故、泄露工商銀行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等事件;投標人不得為列入中國工商銀行總、省行《不良行為投標人禁入名單》中的公司;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該項目招標活動;
6、投標人承諾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7、投標人承諾本項目無工商銀行離職人員參與或有工商銀行離職人員參與但對本項目不構成實質影響(以加蓋投標人公章的承諾書為準);
8、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或分包(以加蓋投標人公章的承諾書為準);
9、以上證明資料均真實有效;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2月09日08時30分到2024年12月13日17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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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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