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電哈爾濱第三發電廠660MW上大壓小熱電聯產機組項目附屬建筑物拆除過渡安置施工招標
一、招標條件
華電哈爾濱第三發電廠660MW上大壓小熱電聯產機組項目附屬建筑物拆除過渡安置施工項目已批準,招標人為華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第三發電廠,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三電街1號
2.2項目規模:660MW“上大壓小”熱電聯產機組項目附屬建筑物拆除過渡安置施工(包括臨建職工食堂、生活水提壓泵房遷建、物資庫內部改造、多經樓和檢修公司樓屋面防水施工及室外配套水暖電施工等項工程)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本標段工程計劃工期:臨建食堂75天;物資庫內部改造60天;生活水提升泵房85天;其他施工60天(其中臨建職工食堂施工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4月20日;物資庫內部改造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生活水提升泵房施工計劃工期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6月10日);具體以招標方批準的開竣工日期為準或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附屬建筑物拆除過渡安置施工(CHDTDZ049/17-SG-02501):
臨建職工食堂1座;燃料質檢部(原物資庫房)室內改造;廠區自來水泵房遷建施工;多經樓和檢修公司樓屋面防水施工及室外水、暖、電恢復施工等。
除明確由招標人提供的設備、材料外,其他為保證本項目施工及相關工程服務均在投標人負責范圍之內。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內容,具體施工項目及工程量以招標人提供的設計資料(如工程量清單、圖紙)為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附屬建筑物拆除過渡安置施工】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2)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3)為本招標項目招標代理機構;
(4)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5)在最近3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較大及以上事故的,負有主要及以上事故責任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在投標截止日期前,在同類工程中發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事故調查責任認定的,視同在事故中負同等及以上責任
9.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二級及以上等級資質。
10.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1.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投標截止日,應至少提供1項建筑工程施工業績和1項鋼結構施工業績,且每項合同額200萬元及以上。
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1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上述提及的各種證照和資質業績證明材料(清晰的復印件、掃描件)須作為投標文件的內容在開標時遞交,若遞交的材料不滿足上述要求將視為存在重大偏差。關于是否存在消極事由的證明,優先提供行政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無此證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關承諾自證聲明,對此未提供任何證明材料的,如經評標發現存在相關消極事由,將視為不滿足招標資格條件要求和弄虛作假而被否決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4-12-0909:00到2024-12-1510:00。
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看,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會員后可下載詳細招標、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和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等。
聯系人:郝亮
手機:13146799092(微信同號)
郵箱:[email protected]
溫馨提示: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閱,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點擊 注冊 / 登錄,或聯系工作人員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獲取詳細的招標公告、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及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