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層防災項目(第二輪)
采購方式:招標
預算金額:1,403,000.00元
采購包1(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層防災項目(第二輪)):
采購包預算金額:1,403,000.00元
采購包最高限價:1,403,000.00元
投標保證金:0元
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品目號
品目編碼及品目名稱
采購標的
數量(單位)
允許進口
簡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預算(元)
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
1-1
A02340800-應急救援設備類
應急救援設備
1(批)
否
詳見采購清單
1,403,000.00
工業
本采購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歷日內。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采購包1:
本采購包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投標人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采購包1:
(1)①本采購包允許供應商采用資格承諾制。采用資格承諾制的供應商,應當根據投標(響應)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資格承諾函,無需提供《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一般資格條件證明材料;資格承諾函不符合采購文件要求的,視為未按照采購文件規定提交供應商的資格及資信文件,按資格審查不合格處理。②采購項目有特殊資格要求的,供應商還應按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2)若投標人所投產品有屬于國家強制性要求或認證(如3C、強制性節能產品等)的,投標人須提供相應有效證書或承諾函(承諾投標人所投產品如有國家強制性要求或認證的均滿足相應要求),承諾函格式自擬,并對其真實性負責,未提供承諾函的投標無效。。
三、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進口產品:不適用。
節能產品:按照《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參與實施政府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機構名錄的公告》(2019年第16號)、《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加強政府綠色采購工作的通知》(閩財規〔2024〕3號)執行。
環境標志產品:按照《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關于印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8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參與實施政府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機構名錄的公告》(2019年第16號)、《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加強政府綠色采購工作的通知》(閩財規〔2024〕3號)執行。
四、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4-11-28至2024-12-18,(提供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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