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新能源綜合利用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LNG加氣站運輸服務商框架協議招標
一、招標條件
山西高速新能源綜合利用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LNG加氣站運輸服務商框架協議招標,已由山西高速新能源綜合利用有限公司2025年第4次董事會辦公會同意采購。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招標,歡迎符合本項目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為貫徹落實交控集團路域經濟新發展理念和總體安排部署,穩步推進新能源公司LNG加氣站項目運營,確保公司運營各加氣站氣源運輸供應穩定高效,山西高速新能源綜合利用有限公司對2025-2027年度LNG加氣站運輸服務商進行框架協議入庫招標。
2.2招標范圍及標包劃分:本招標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包,本次招標為其中的:001標包:山西高速新能源綜合利用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LNG運輸服務商框架協議。2.3入圍期限:自框架協議簽訂之日起2年。
2.4服務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
2.5.服務要求:符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13號)、《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JT/T617)等國家現行行業標準、行業規范要求和招標人要求。
2.6安全目標:嚴格遵守國家和山西省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杜絕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
2.7入圍供應商數量:5家(合格供應商不足3家時,招標人將重新組織招標;合格供應商數量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5家時全部入圍;合格供應商大于5家時按綜合評分由高到低的順序取前5家。招標人對入圍供應商的委托項目數量及金額不作承諾,招標人將會在框架協議第二階段采購中,通過談判、競價、直接采購等方式在入圍供應商中確定具體項目的成交供應商及成交價)。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標包: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3.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持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運輸范圍包含危險貨物運輸2類。
3.3業績要求:近三年內(2022年8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獨立完成過1項液化天然氣(LNG)運輸服務業績。
3.4財務要求:投標人具有2024年度經有審計資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審計報告(2025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投標文件遞交截止前三個月內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3.5人員要求:運輸人員不少于5名,具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從業類別包含危貨運輸駕駛員)。
押運人員不少于5名,具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從業類別為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人員)。
3.6信譽要求:
3.6.1投標人未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未處于有效期內;
3.6.2投標人未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6.3投標人未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6.4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信息;
3.6.5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中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3.6.6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內(2022年8月1日至今)無行賄犯罪行為;
3.6.7投標人未被列入山西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商黑名單,或已被列入但未處于有效期內;
3.6.8投標人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投標人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7.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7.2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
3.7.3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負責人相互兼職的關聯企業。
3.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5年8月20日18時00分~2025年8月27日18時00分(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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