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化改革建設之智能貨架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
一、招標條件
本智慧化改革建設之智能貨架采購項目己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329.96萬元,招標人為深圳機場國際貨站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其它方式。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本項目擬招選一家智能貨架建設公司為我司建設智能貨架,建設面積約600平方,2層高,貨位尺寸:L1200×W1200×H1800mm(含空托盤)、承重:1000kg/托1進3出和1
單獨退貨口,約5臺四向穿梭車、3臺提升機,四周地面護網,貨架護網;WMS/WCS系統軟件與采購人系統交互。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001)智慧化改革建設項目之智能貨架采購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智慧化改革建設項目之智能貨架采購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響應人資格條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響應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或政府部門頒發的其他商業登記材料,復印件加蓋響應人公章);
(二)響應人資信良好,須提供2023和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
(三)響應人須信譽良好,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國”失信懲戒信息企業名單(證明文件“信用中國”網站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詢結果的截屏打印件加蓋響應人公章);
(四)響應人于2019年12月31日(含)前成立,實繳資本不少于1500萬(含)人民幣。
(五)響應人有效業績:響應人具備至少3個同類的合同有效業績,要求:
1、單項合同簽訂時間: 2022年1月1日至響應截止日;
2、合同金額:單個合同金額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含)。
(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七)未被納入采購人失信供應商名單的。(由采購人進行查詢,響應人無須提供證明材料);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5年04月15日12時00分到2025年04月22日17時00分。
獲取方式:供應商將報名資料加蓋公章發至郵箱。報名資料包含如下:(1)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身份證、授權代表委托書(含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復印件加蓋公章,格式自擬;(2)響應人營業執照、實繳資本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3)“信用中國”網站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詢結果的截屏打印件加蓋響應人公章);(4)資信證明提供2023和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5)有效業績證明文件根據響應人資格條件要求的有效業績,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雙方、合同簽訂時間、合同內容、合同金額等,否則視為無效證明文件,復印件需加蓋應答人公章)。
五、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04月27日 09時30分。
六、開標時間:2025年04月27日10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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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李 工
電 話: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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