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5-2026年資本運作資產評估供應商框架入圍詢比采購公告
一、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1、項目名稱: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5-2026年資本運作資
產評估供應商框架入圍詢比采購。
2、項目編號:NMD
3、采購內容:
標段號
標段名稱
建設單位
服務內容
服務期限
服務地點
框架供應商數量
最高限價(包干
率)
1
2025-2026年資本運作資產評估供應商框架入圍詢比采購
內蒙古電力
(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所屬分公司
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所屬分公司資本運作相關業務資產評估服務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
年12月
31日
采購人指定地點
3-5家
100%
4、預估金額:約200萬元。估算金額是采購需求預測數據,僅作為采購預估規模供供應商參考,并不代表采購人對采購量的承諾,最終應以實際框架入圍結果有效期內發生的采購量為準。鑒于服務內容的不確定性,采購人不承諾框架入圍單位均能夠分配到工作任務。
5、采購量分配原則:
(1)框架供應商分配原則:各單位根據具體業務開展比選工作,按照比選結果選用供應商。
(2)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對本次框架采購分配原則擁有最終
解釋權。
6、計費原則:
(1)按照供應商報價及后續實際業務情況進行結算。
費用結算公式=參照《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資產評估機構服務收費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內注協〔2018]106號)文件所規定的計費標準×成交包干率。
注:在服務期內如遇國家(自治區)相關收費政策、文件有廢止或更新,以最新文件標準執行。如有個別超出上述文件計費范圍的特殊項目,以入圍供應商根據其它相關文件或行業標準報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生效。
7.為確保項目按既定目標和要求順利推進,在成交候選人公示期內如遇任何因素導致個別供應商不具備履約能力,采購人將在原候選人公示名單范圍內,去除個別不具備履約能力的供應商,順延后續供應商重新公示。在發布成交結果公告后,如遇任何因素導致個別供應商不具備履約能力,采購人將直接去除個別不
具備履約能力的供應商,如需補充則另行采購。
8.本次采購報名階段及通過初步評審的供應商如小于等于3家供應商數量則重新組織采購。通過初步評審的供應商小于等于5家時,最終成交供應商數量為通過評審并經公示的成交候選人數量減少一家,通過初步評審的供應商大于5家時,成交供應商數量為5家。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通用資格要求:
1.本次采購要求供應商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它組
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擔項目的能力。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
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響應;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資質、業績。
3.在近三年內(自采購文件發售之日起前三年)供應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
行賄犯罪行為的。
注:供應商需提供近三年內(自采購文件發售之日起前三年)供應商在中國
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無行賄犯罪檔案的查詢結果截圖
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無行賄犯罪檔案的查詢結果截圖,查詢結果截
圖中須包含:“當事人”為供應商名稱或供應商法定代表人,“全文”為“行賄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購文件發售之日起前三年)。
4.供應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和“經營異常名錄”。
注:(1)供應商需提供投標單位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www.gsxt.gov.cn)針對“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和“經營異常名錄”的兩份查詢結果截圖,查詢結果截圖中須包含:投標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信息或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
(2)如供應商提供的“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或“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信息”截圖顯示,該供應商曾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但在開標前已被移出,則供應商不屬于被列入“嚴重
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經營異常名錄”。
(3)按照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使用幫助”中的系統功能簡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提供全國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填報、公示、查詢和異議等功能,上述范圍外的供應商無需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截圖,但需額外提供不屬于上述范圍的相關證明。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注:供應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查詢結果截圖,在“信用中國”的查詢結果截圖須能體現供應商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的查詢結果。
“信用中國”查詢方式:“信用中國”→“信用服務”→“失信被執行人”,在彈出窗口進入鏈接網站(“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在查詢窗口輸入查詢企業名稱,在查詢省份范圍中選擇“全部”,將查詢結果截圖。
6.供應商未被列入《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不良行為供應商名單》和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公布的“中電聯關于公布涉電力領域重點關注對象名單”。
7.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
專用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為行政主管部門公示有效的登記備案公告中的資產評估單位。(提供加蓋公章的備案公告文件或網站截圖)。
2.供應商須按照《證券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規定》完成相關備案(提供加蓋公章的相關證明材料)。
3.供應商須提供近三年(從2022年4月1日至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止,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資本運作(包含但不限于并購重組、資產證券化、股權交易涉及的企業價值評估、股權價值評估等)資產評估業績(需提供加蓋公章的合同掃描件及配套發票掃描件,合同內容至少應包括合同首頁、服務內容、簽訂日期及雙方簽字蓋章等內容,及評估對象證明材料關鍵頁,如涉及敏感信息可以
抹去對應內容,但需保留明確可辨別的被評估對象及評估人信息)。
四、詢比文件獲取
請于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5日下午17:00,……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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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手機:13146799092(微信同號)
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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