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生產廢水處理系統設備招標
本招標項目為東方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生產廢水處理系統設備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光大環保(中國)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地點:海南省東方市八所
2.2項目規模:工業廢水站分兩期建設,一期已建230m3/d,本期項目投標人需對原系統改造并擴建120m3/d的廢水處理設備
2.3交貨期限及施工工期:
設備交貨期限:2025年5月30日開始交貨,2025年6月15日完成交貨。
安裝施工工期: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5月30日,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7月15日2.4招標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包組,本次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期項目投標人需對原系統改造并擴建120m3/d的廢水處理設備,需提供出力(產水)為20m3/h的超濾系統、處理量為8m3/h的反滲透系統及處理量為2m3/h的DTRO系統及配套斜板沉淀處理系統以及主廠房磷酸鹽加藥設備改造,投標人負責標的范圍的設計、供貨、安裝、調試驗收。
注:詳細內容見招標文件,以招標文件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法人資格;
(2)投標人具有投標產品的供貨能力、能滿足招標的運輸、裝卸、安裝、驗收、檢驗、維修及售后服務等要求;
(3)投標人類型及授權要求:
□投標人須為已投運的生產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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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投標人非生產制造商,投標人無須提供授權書;
?如投標人非生產制造商,投標人須提供授權書(無須針對本項目的授權)。
(4)其他要求:無
3.2財務要求:
投標人具有一定的資金墊付能力,銀行資信記錄和財務狀況良好,不得處于被責令停業、
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情況。
3.3業績要求:
投標人自招標發布之日起前三年內(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2個同類或類似設備已完成的合同業績(合同、驗收證明內容完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產品供貨和專業
技術能力(必須滿足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等強制性法規、標準的要求)。
業績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供貨范圍、合同雙方蓋章的簽署頁,按招標文件
要求提供以上合同業績清單及驗收證明文件。
3.4信譽要求:(登錄后查看)3.5其他要求:
(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包組投標或者未劃分包組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以上要求投標人必須同時滿足,所有資質文件必須真實,且與投標人主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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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滿足本公告規定的投標人資格要求并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03月21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前……下載報名參與本次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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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手機:13146799092(微信同號)
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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