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岸大道北段(建設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施工第二標段景觀工程家具設施招標
項目所在地區:湖北省
受武漢市園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對右岸大道北段(建設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施工第二標段景觀工程家具設施進行招標。
1.工程概況:右岸大道北段(建設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樁號范圍(K4+050.06-K7+187),包括道路、排水、綠化、綠化遷改及零星項目等。
2.標段劃分:本項目共1個標段。
3.招標內容:右岸大道北段(建設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施工第二標段景觀工程家具設施清單范圍中的貨物采購。
4.招標估算價不含稅金額為6268160.00元,增值稅稅率13%,含稅金額為7083020.80元。
5.供貨期自正式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止,具體供貨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6.資格條件:
(1)投標人須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投標人須提供2024年經審計或報稅系統下載的財務報表(若2024年度未出,則出具2023年經審計或報稅系統下載的財務報表);
(3)投標人近3年(從公告發布當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類似項目業績(供貨內容至少包含供貨清單內任意一項);
(4)所投貨物(供貨清單內任意一項)須提供近2年內第三方出具的產品合格檢驗報告或產品合格證書;
(5)在信用中國網站有失信記錄或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將被拒絕參加本次招標;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的投標(如同時遞交按投標文件登記時間較早的優先);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標準和方法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8.公告發布及招標文件的領取:
8.1公告發布時間:2025年2月6日17:00時至2025年2月11日17:00時。
8.2凡符合本公告要求并有意向參加本項目的投標人,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并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于公告中“公告發布時間”獲取招標文件。
9.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25年2月18日北京時間9時30分,逾期送達或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10.其他自領取招標文件之時起,投標人應保證其在投標過程中提供的通訊手段(電話、傳真、聯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證往來函件(補遺書、澄清等)能及時通知投標人,并能及時反饋信息,否則招標人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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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李 工
電 話: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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