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寧市普通公路2024年水毀修復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XT20
項目名稱:普寧市普通公路2024年水毀修復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98.909300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1.標的名稱:普寧市普通公路2024年水毀修復工程
2.標的數量:1項
3.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3.1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等。
3.2具體需求詳見磋商文件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詳見磋商文件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采購包整體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3.1響應供應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3.2響應供應商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須提供《資格承諾函》或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3.3響應供應商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供應商須提供《資格承諾函》或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3.4響應供應商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供應商須提供《資格承諾函》或相應證明材料);3.5響應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采購代理機構于報價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及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3.6前期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次采購活動;3.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響應;3.8供應商必須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三級)以上資質,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5年01月21日至2025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售價:¥400.0元(人民幣)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5年02月10日15點00分(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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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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