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普陽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煤場及原煤堆防風抑塵網二期工程招標
項目所在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地區,和田縣
一、招標條件
本新疆普陽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煤場及原煤堆防風抑塵網二期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國有資金200萬元,招標人為新疆普陽礦業開發有限公司。本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煤場及原煤堆防風抑塵網二期工程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新疆普陽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煤場及原煤堆防風抑塵網二期工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新疆普陽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煤場及原煤堆防風抑塵網二期工程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1.投標人具備全額墊付工程款能力。
2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三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本工程不得轉包,不得分包。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投標人擬派工程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且具有安全生產考核證(B類證),不接受臨時建造師作為工程負責人。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工程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工程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
年的。
(3)擬派工程負責人勞動合同簽訂及保險繳納情況:提供擬派工程負責人與本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及提供由社保部門出具的自2023年12月以來任意1個月及以上本單位為其繳納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3.投標人及擬派工程負責人應具備的業績要求:
(1)投標人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中標明的開工日期為準)己完工類似工程業績不得少于二項,且金額≥200萬(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
(2)工程負責人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中標明的開工日期為準)已完工類似工程業績不得少于二項,且金額≥200萬(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投標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國"網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無失信記錄的網頁打印件并加蓋公章(查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投標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無行贈犯罪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結果為準)。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5年01月15日00時00分到2025年02月05日00時00分.
獲取方式:網絡獲取.
五、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02月05日 23時00分.
六、開標時間:2025年02月07日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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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李 工
電 話: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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