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投集團浙江電力有限公司金華公司300MWp集中式光伏項目前期踏勘、可研編制服務框架招標
1.招標條件
招標人:國家電投集團浙江電力有限公司
立項情況:已立項
項目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標包編號
標包名稱
招標范圍
服務期
信息服
務費(元)
DNYZC-
金華公司 300MWp 集中式光伏項目前期踏勘、可研編制服務框架
金華公司下屬 7 個集中式光伏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工作,總規劃容量 300MW,具體項目根據發包人實際開展情況實施。主要工作包括前期配合(現場踏勘、組件初排、項目初設、項目建議書、項目初步經評測算)、可研設計
兩年
500
注:以上為參考參數和數量,具體參數、數量及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基本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 2 ) 投 標 人 經 營 狀 況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資 信 和 信 用 ( 以 “ 信 用 中 國 ” 網 站網站查詢為準, 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處于會導致中標后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投標人近 36 個月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標人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通過第三方認證審核,并獲得認證證書;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6)投標人沒有處于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7)投標人沒有處于浙江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專項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新能源發電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近 18 個月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3)投標人應具有近 5 年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完成至少 2 個且累計容量不小于 100MWp 的地面集中式光伏電站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業績(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包括合同首頁、范圍、簽字頁)、對應報告批復收口證明);
(4)負責人要求:具有電力專業中級職稱及以上職稱,且近 3 年作為主要負責人組織完成過至少 2個以上光伏電站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工作(證明材料業績中體現負責人姓名的材料,如項目委任書等有效材料);
(5)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登錄后查看)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5 年 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全天。
4.3 信息服務費價格
招標文件自愿購買,一經售出,費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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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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