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學院校園共享電動自行車項目遴選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河南省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
2.項目名稱:河南工學院校園共享電動自行車項目
3.項目概況及規模:
3.1本項目為河南工學院引進校園共享電動自行車服務項目,由引進運營商在校園內提供共享電動自行車的運營和管理服務,為校園內師生出行提供便利。運營商負責投資購置車輛和維護運營,學校提供相應場地支持。采取市場化、企業化的模式,中標供應商負責項目投資、建設和經營管理,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詳見遴選文件。
3.2建設規模:建設初期擬投放運營共享電動自行車300輛。
3.3運營期限:該項目經營期為3年。在經營期限內,由供應商統一負責本項目的建設、運營、維護、保養、調度管理。
3.4投放車輛到位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個月內投放到位。
4.標包: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5.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符合國家、地方現行規范合格要求以及遴選人要求。
6.服務地點:河南工學院校內。
7.合同履行期限:同運營期限。
8.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響應:否。
9.是否接受進口產品:否。
二、申請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副本且經營范圍與本項目采購內容相關。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供應商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無不良記錄、供應商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或者投標資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等問題,并提供書面承諾(自行承諾)。
6.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采購活動;【信用信息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和中國政府采購網】。
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9.供應商如有提供虛假材料等一切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其投標、成交資格或解除合同。三、獲取遴選文件
1.請于2025年1月10日8:30至2025年1月16日18:00 止(北京時間),以電子方式進行獲取文件,遴選文件售價人民幣300元/份,售后不退。
2.獲取文件資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被授權人身份證、聯系方式)上述資料的原件掃描件(可加水印)。
四、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25年1月22日9時00分(北京時間)。
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遴選人不予受理。
五、響應文件的開啟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25年1月22日9時00分(北京時間)
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遴選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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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李 工
電 話: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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