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臘縣2024年第一批6個土地整治(補充耕地)項目種植招租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勐臘縣2024年第一批6個土地整治(補充耕地)項目種植招租(以下簡稱:本項
目)已由勐臘縣發展和改革局、西雙版納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以《勐臘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
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勐滿鎮曼賽囡村曼蚌索土地整治(補充耕地)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臘發改復〔2024〕31 號)、《西雙版納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勐
滿鎮曼賽囡村曼蚌索土地整治(補充耕地)項目立項的批復》(西自然資復〔2024〕24 號
)、《勐臘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勐滿鎮勐滿村景鐘土地整治(補充耕地)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臘發改復〔2024〕30 號)、《西雙版納州自然資源和規劃
局關于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勐滿鎮勐滿村景鐘土地整治(補充耕地)項目立項的批復》(西自
然資復〔2024〕23 號)、《勐臘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勐捧鎮曼賀南村新
聯土地整治(補充耕地)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臘發改復〔2024〕32 號)、《西
雙版納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勐捧鎮曼賀南村新聯土地整治(補充耕地
)項目立項的批復》(西自然資復〔2024〕25 號)、《勐臘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西雙版納
州勐臘縣勐捧鎮曼賀南村扎松板土地整治(補充耕地)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臘發
改復〔2024〕29 號)、《西雙版納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勐捧鎮曼賀
南村扎松板土地整治(補充耕地)項目立項的批復》(西自然資復〔2024〕22 號)、《勐
臘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勐捧鎮勐哈村曼勒土地整治(補充耕地)項目可行
性研究報告的批復》(臘發改復〔2024〕33 號)、《西雙版納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西
雙版納州勐臘縣勐捧鎮勐哈村曼勒土地整治(補充耕地)項目立項的批復》(西自然資復〔
2024〕26 號)、《勐臘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勐捧鎮勐潤村勐潤大寨土地
整治(補充耕地)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臘發改復〔2024〕28 號)、《西雙版納
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勐捧鎮勐潤村勐潤大寨土地整治(補充耕地)項
目立項的批復》(西自然資復〔2024〕21 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勐臘縣自然資源局,招
標代理機構為西雙版納合創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
招標。
2.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面積 種植品種 租金底價(元/畝/年) 租賃期限
勐臘縣2024年第一批6個土地整治(補充耕地)項目種植招租 約1200畝(最終以實際為準
) 每年種植一季玉米,其余時間可種植符合耕地用途管制要求作物 1000
(按年繳納)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五年
招標人僅提供土地,投標人享有土地的使用權,轄區內農田的種植、收獲、管理管護、維護
、機械投入等工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投標人可享受國家匯農補貼及相關政策,承租期內農
田所產生的所有收益歸投標人所有。投標人不得對外轉租、不得種植招標人要求以外的種植
品種,如有違約招標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造成的損失由投標人負責。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或其他形式組織,并在人員方面具有相應的
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規定的時間內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8時至12
時,15時至18時,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進行報名登記確認。資料費1200元/份,
售后不退。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掃描件(加蓋公章);
(2)法人身份證明書、法人授權委托書、法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證(加蓋公章
);
(3)聯系人、聯系電話及郵箱。
注: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由投標人自身原因導致無法確認的由投標人自行負責。報名截止時
間2024年12月31日18時00分,如在規定的時限內未報名登記確認的潛在投標人將不能參與
投標。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截止時間:2025年01月14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
5.2地點:勐臘縣
5.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溫馨提示:投標人應提
前熟悉遞交投標文件地點,以免逾期送達投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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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李 工
電 話:17610398736
郵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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