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學觀瀾湖校區教學及生活服務設施(三期)工程保險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85.000000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85.000000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海南大學觀瀾湖校區教學及生活服務設施(三期),建筑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具體以簽訂的合同為準、詳見《用戶需求書》。
合同履行期限:計劃工期600日歷天《承諾在原保險期限的基礎上,無條件免費延期6個月),實際承保時間以用于工程的設備材料運抵施工現場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支持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政策、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優先采購節能產品政策、政府采購優先采購環境標志產品政策、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等相關政策。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支持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政策、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優先采購節能產品政策、政府采購優先采購環境標志產品政策、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等相關政策。3.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或三證合一的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有關釋義,銀行、保險、石油石化、電力、電信運營商等有行業特殊情況的,其分支機構可參與投標,即其分支機構可視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4.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5.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6.參加政府采購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聲明函,格式自擬】;7.具有經營建設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資格;投標人具有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或者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保險許可證。(提供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如為分公司投標需提供分支機構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8.在“信用中國”網站沒有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提供查詢結果加蓋公章;投標人(包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提供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結果,加蓋公章;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10本項目不允許分包轉包。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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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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