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2024-2025年新能源光伏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框架招標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東莞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2024-2025年新能源光伏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框架,已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廣東聚潤達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招標。
二、項目概況
(一)項目概況:2024年未實施以及2025年第一季度需開展的光伏項目。
(二)實施地點:廣東省、湖南省。
(三)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四)資金來源情況說明:自籌資金
(五)預計采購金額:人民幣1500.00萬元
(六)項目分級:一級
(七)項目類別:工程類
(八)招標方式:招標
(九)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十)計劃工期:擬自簽訂日同日起至2025年03月31日(具體實際工期以開工報告、竣工報告為準)。
(十一)合同簽訂:本項目由廣東聚潤達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招標人完成招標工作,項目實施工作將由其下屬子公司東莞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完成,因此,本項目合同將由東莞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與中標人簽訂并履行。
三、招標范圍及分包明細
(一)分包明細:
序號
標的名稱
標包號
標包名稱
估算金額(萬元)
最高投標費率
是否兼中
投標保證金(萬元)
文件費(元/份)
1
東莞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2024-2025年新能源光伏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框架
1
2024-2025年新能源光伏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框架采購標包1
900.00
100%
不可兼中
5
200
2
2024-2025年新能源光伏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框架采購標包2
600.00
100%
不可兼中
5
200
備注
在招標結果執行過程中,如果實際工程量與原預估量偏差較大時,在概算金額基礎上,實際采購金額允許浮動比例上限為+50%,下限為-20%:
(1)框架協議期內
各標包中標人實際工程量達到該標包估算金額上限時,即終止該標包中標人的框架協議。
(2)框架協議期屆滿時
各標包中標人實際工程量達到該標包估算金額的上下限之間,按期終止框架協議;實際工程量未達到估算金額下限的,應延長協議有效期限,延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個月(在延長期內,該框架協議的實際工程量估算金額達到下限時立即終止框架協議,延長期滿仍未達到下限,自動終止框架協議)
注1:本項目為年度框架招標,為1個標的,分為2個標包,標包之間不可兼中,每個標包1家中標單位;
注2:招標人在框架結果有效期內將按照中標單位排名分配任務,具體作法為:根據2家中標單位中標標包順序確定任務分配優先級,原則上按照中標標包預算金額數分配工作任務,以實際任務委托單為準,各任務均優先委托標包1的中標單位,當其無法承接時,再委托標包2中標單位。當相應標包中標人常駐東莞地區的服務人員不滿足項目需求時,招標人有權降低對其委托項目預算金額。
注3:對于提前淘汰、退出或無法正常履約的業務協作單位,其尚未履行的份額,以退出單位的中標費率,與另一中標單位協商由其承接實施。協商不成功,則啟動補充招標,由新的中標單位承接相應份額。補充招標的資質要求及評審辦法等實質性內容與本方案的要求相同。
(二)標包劃分:本次招標分為2個標包。
(三)招標范圍:通過本招標項目確認后的中標人,按其中標費率承攬該項工程,并根據實際裝機容量進行結算的承包方式完成全部工程從施工圖設計開始至工程竣工投產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含施工圖預算)、施工圖設計文件評審、竣工圖文件編制、物資采購、施工、電網接入系統檢測、建筑結構安全鑒定報告(如需)、全部工程調試及試運、驗收并交付生產、質量保修期內的消缺等全過程的工作,在滿足合同其它責任和義務的同時使本項目符合相關達標驗收的要求。工程實施過程中按要求提供設備的試驗、運行、維護手冊,建設資料移交。屋面補漏(如有漏水問題)、設備監造、培訓、試運直至可再生能源質量監督(若需)及供電部門驗收并交付生產、BIPV屋面部分涉及的建筑物消防、防雷、環評、產權確認等測試和手續(如有),包括:與本項目相關的原建(構)筑物的拆除、還建及修復,及建(構)筑物的加固,(若此項目廠房需要加固,最終具體廠房加固方案及加固措施由承包人委托具備資質的設計院進行校核計算,合同總價中已包含加固費用,在合同期內,項目加固費用包干,不再進行調整。由承包人自行承擔加固費用風險)。如果根據供電局要求需增加光纖通道,與此相關的供貨、工程范圍由承包人負責,金額含于合同總價。
上述項目的并網光伏系統中所使用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組件、逆變器、低壓交流電纜、并網柜、光伏支架、電纜橋架、運維通道等。
承包范圍除新建滿足采購文件技術要求的完整的太陽能并網光伏電站外,還包括能滿足太陽能光伏電站從發電直至并網正常運行所需具備的輔材采購、運輸及儲存、安裝、施工、調試、試驗及檢查測試、試運行、消缺、培訓和最終交付投產,質保期等。不得以采購人在圖紙會審中的疏忽、遺漏向采購方索取任何賠償或費用。太陽能并網光伏電站總的要求是:安全可靠、系統優化、功能完整、便于運維、建設期間不影響項目所在工廠正常生產,以及滿足當地供電部門對于分布式光伏電站所提出的相關要求。提供的設備以及施工,必須滿足本合同規定的技術要求。
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需負責工程采購范圍內的供貨、施工(包含負責項目報建、發改備案和供電報裝手續辦理)和驗收,即便在采購范圍內沒有載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發電運行所必須的,則需納入采購、安裝及提供服務范圍。接入方式以供電局批復為準。
質保時間為總體工程項目2年。
(四)承包方式:包設計、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五)報價方式:本項目采用費率報價。
(六)有效報價:投標函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且符合要求:分包商投標報價不得高于最高投標費率100%(不含本身),不符合上述要求視為原則性不響應招標文件要求,作否決投標處理。報價費率低于85%(不含本身)的須附成本分析報告,成分析報告需充分說明費用的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應用過的經驗等。
(七)計價依據:(1)定額套用:《電網技術改造工程預算定額(2020年版)》、《電網檢修工程預算定額(2020年版)》、《電網拆除工程預算定額(2020年版)》,不足部分選用或參考其他相關定額,其他定額選用或參考順序:《電力建設工程定額(2018年版)》、《20kV及以下配電網工程預算定額(2022年版)》,2018年版《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關于印發南方電網公司《生產項目準入條件及預算標準》的通知(南方電網設備〔2015〕16號)。
(2)取費標準:執行《電網技術改造工程預算編制與計算標準(2020年版)》和《關于印發廣東省電網技術改造工程預算編制與計算規定實施細則等兩項規定的通知》(粵電定〔2021〕15號)、《轉發電力定額總站關于調整電力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粵電定〔2019〕2號文)及其他相關文件及工程所在地電網公司的最新規定。
(3)編制基準期價差:執行施工期間電力工程造價與定額管理總站發布的最新相關文件。
(4)稅金費用執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相關規定,并執行《轉發電力定額總站關于調整電力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粵電定〔2019〕2號文),采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建筑業增值稅稅率為9%。
(5)電力定額中的乙供未計價材料或非電力定額中的工料機價格:執行施工期間工程所在地政府發布的工程造價信息。若部分材料在地方政府發布的信息價中無體現則參考施工期間的市場價。
(6)分包單位負責辦理與城市規劃、市政、園林、交警、城監、公路等部門的相關施工許可手續,如需發生政府規定收費,由發包人支付,據實結算,不計入結算總價下浮范圍。
(7)若發生青苗及綠化補償、沿線建(構)筑物拆遷補償、通信線路拆除補償、各類市政管道拆除補償等費用時,承包人依據政府有關規定負責談判,補償費用由發包人支付,據實結算,不計入結算總價下浮范圍。具體要求:1)賠償范圍:包括電力設施保護區可能危機線路安全運行的樹木、竹子、農作物砍伐補償、花場苗圃遷移、架線跨越魚塘時損失的漁產賠償、施工場地及臨時道路的青苗賠償、森林植被回復賠償等,以及其它沒有列明但屬于賠償開支范圍的賠償工作。2)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征賠發生額,承包人憑借合法有效的開支憑證與發包人進行按實結算。合法有效的開支憑證是指:①支付給政府部門或集體的費用,要求出具由政府部門或集體單位開出的發票、行政事業性收據及雙方簽訂的協議(需包含賠償內容明細、標準等關鍵要素)等;②支付給農民個人的賠償費用,應提供包括協議(需包含賠償內容明細、標準等關鍵要素)、農民收據(加蓋手指膜)、身份證復印件等在內的資料憑證。提供給發包人作為按實結算的憑證均要求為原件,復印件無效(身份證復印件除外)。3)關于發票和稅金的約定:承包人提供賠付的憑證,并開具相應的收據給發包人,發包人確認后方可按實結算,若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開具發票的,則承包人負責開票,所發生的稅金由發包人承擔。
(8)臺風搶修項目結算標準執行《南方電網公司電網臺風搶修工程定額及費用計算規定(2017年版)》(南方電網定額〔2017〕11號)。
(以上計價文件以國家、行業部門、南方電網、廣東電網發布的最新規范性文件為準)。
(八)結算方式:
本項目采用中標費率包干的方式結算,投標人中標費率為x%時,工程結算總價=審定可研報告總承包單價x.xx元/Wp×實際裝機容量(Wp)×中標人中標費率(x%)。審定可研報告總承包單價,包含但不限于項目承包范圍的圖紙設計,光伏電站并網發電所必需的全部主輔材的采購、施工、調試、驗收費用及其他不可預見費用,辦理供電相關手續,具體承包范圍以項目實際情況為準。(可研報告項目IRR必須大于或等于7%)
框架招標結果有效期:擬自簽訂日同日起至2025年03月31日。
訂單合同分配規則:
1.招標人在框架結果有效期內將按照中標單位排名分配任務,具體作法為:根據2家中標單位中標標包順序確定任務分配優先級,原則上按照中標標包預算金額數分配工作任務,以實際任務委托單為準,各任務均優先委托標包1的中標單位,當其無法承接時,再委托標包2中標單位。當相應標包中標人常駐東莞地區的服務人員不滿足項目需求時,招標人有權降低對其委托項目預算金額。
2.對于提前淘汰、退出或無法正常履約的業務協作單位,其尚未履行的份額,以退出單位的中標費率,與另一中標單位協商由其承接實施。協商不成功,則啟動補充招標,由新的中標單位承接相應份額。
相關要求:
(一)人員要求
(1)承包商擬投入項目的關鍵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安全負責人)須按照統一管理、統一培訓、統一現場管控、統一考核的“四統一”要求,納入班組化管理。并承諾一個月內配置到位。
(二)其他要求
(1)中標單位工人工資占分包合同金額的比例不得低于15%。因工程變更引起工程量增加,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未對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資比例進行約定的,按原合同約定的工人工資比例執行。
(2)中標單位需提交履約保證金數額為簽訂合同金額的10%。
(3)根據《東莞市源頭治理欠薪問題實施方案》要求,中標單位需存儲工人工資保證金數額為簽訂合同金額的1%,可通過保函或保險方式儲存。
(4)中標單位在收到中標通知書一個月內需完成供應商登記,并將網頁截圖提供至子公司備案。
(5)總包單位應設立該工程的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用于支付分包單位工人工資。
(6)因中標單位原因導致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價款的1‰向建設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90日,乙方除按上述約定承擔逾期違約金外,還應向建設方支付合同價款10%作為違約金,因此造成建設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全額賠償。
(7)因中標單位原因導致交付的工程質量不符合總承包合同約定或國家標準的,中標單位除應按建設方意見進行自費返修外,還應按合同價款的10%向總承包方支付違約金,因此造成建設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全額賠償。
(8)中標單位經查實對承接業務進行違法轉分包的,中標單位應按合同價款的10%向建設方支付違約金,中標單位應立即解除其分包合同,建設方有權責成中標單位立即組織自身力量投入工程,由此造成建設方或任何第三人以及中標單位自身的損失,均由中標單位負責。如中標單位拒絕解除其分包合同的,建設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中標單位除應按前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全額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9)中標單位應在總承包合同約定時間內向建設方移交竣工結算資料,因中標單位原因逾期向建設方移交竣工結算資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價款的0.1‰向建設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乙方除按上述約定承擔逾期違約金外,還應向總承包方支付合同價款10%作為違約金。
四、投標人資格要求
通用資格條件
序號
內容
1
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
投標人未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
投標人未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
資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東聚潤達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無處于限制投標資格的處罰。(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標人被南方電網公司實施不接受投標處理或市場禁入處理或納入供應商預警名單,且未解除處罰的。在處理期限內尚未完成評標的,作否決投標處理,尚未發出中標通知書或成交通知書的,作取消中標或成交資格處理。)
5
投標人必須按照南方電網公司要求,完成供應商登記。
6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包的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同時在參與投標的其他單位任職的。
7
若投標人被南方電網公司暫停投標資格的,在截標前必須通過南方電網公司的驗證并恢復投標資格(暫停和恢復投標資格以網、省公司正式發文為準)。
8
本次招標允許以聯合體方式投標(即設計單位不得超過1家,施工單位不得超過1家)。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投標,須提交聯合體協議,聯合體協議應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范圍和職責。
專用資格條件
序號
內容
1
投標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設計資質(a至c)其中一項和下列施工資質(d至e)其中一項。允許投標人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分包。(如聯合體投標則聯合體的牽頭方及成員方應分別具備其聯合體協議承擔的工作范圍對應的下述設計資質或施工資質)
A.設計資質:
a)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行業(送電工程或變電工程)專業工程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
b)電力行業工程設計乙級或以上資質;
c)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B.施工資質:
d)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e)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
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別五級或以上資質。
3
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要求:
(1)投標人擬派駐的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要求已取得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證書(機電工程專業),同時持有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并在投標單位注冊,且須提供在本單位(或其分支機構)投標截止日期前半年內連續3個月的社保證明。(須提供有效的建造師注冊證書,如該省份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證書有要求個人簽名和使用有效期的應在個人簽名處簽名且在使用有效期內,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執行)
(2)若為聯合體投標,則項目經理由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提供,否則視為投標無效。
注:若為聯合體投標,則由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提供,否則視為投標無效。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11月11日17時0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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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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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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