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康怡新村一期等二次供水泵房設備招標
項目所在地區: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
一、招標條件
本康怡新村一期、朗潤園、東橋安置房二期A區二次供水泵房設備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198萬元,招標人為泰州市姜政金交物資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康怡新村一期、朗潤園、東橋安置房二期A區二次供水泵房設備采購,預算約198萬元;工期要求:簽訂合同接招標人通知后45天內完成所有的設備供貨及安裝,并交付招標人使用。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康怡新村一期、朗潤園、東橋安置房二期A區二次供水泵房設備采購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康怡新村一期、朗潤園、東橋安置房二期A區二次供水泵房設備采購項目:
3.1投標人資質條件:
(1)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系已在投標人單位注冊并具備\資格。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3.4業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口是否
3.5信譽要求:投標截止時,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曝光僅限以下行為: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為,有相關部門正式公文證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滿的除外。
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注:3.5、3.6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5-04-0917:00到2025-04-1417:00
獲取方式: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4月9日17時00分至2025年4月14日17時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8:00時(北京時間),提供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購買招標文件。售價300元,招標文件費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5-04-3015:00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5-04-3015:00
七、其他
1、評標辦法
(1)是否評定分離:否。
(2)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分法,具體方法如下: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2、付款方式:無預付款,貨到現場,經買賣雙方驗收,賣方安裝調試合格后開具全額增值稅專用票(13%增值稅專用發票),買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90%,余款10%作為質保金,2年內無質量問題無息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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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李 工
電 話: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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